赣州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
赣州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:
(1)赣州起重吊车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,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。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,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,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。
(2)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,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。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,应先经过试吊,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。?
(3)?起重机作业时,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、工作或通过。重物吊运时,严禁从人上方通过。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。
(4)赣州起重吊车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,并应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。(5)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:a.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;b.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;
c.燃油、润滑油、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d.各连接件无松动;e.轮胎气压符合规定。
(6)赣州起重吊车启动前,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,手制动器应锁死,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。启动后,应怠速运转,检查各仪表指示值,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,待压力达到规定值,油温超过30℃时,方可开始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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